2024-09-03 星期二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服务东北全面振兴 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沈阳师范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深刻领会落实涉外法治建设、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赋能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政治使命,锚定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以法学院为落实平台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锚定目标定位,凸显涉外法治人才归属

  建设沈阳,联动辽宁。作为沈阳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的会长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多次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10多所知名高校专家学者,围绕满足“一带一路”、东北亚合作、辽宁沈阳涉外法治战略需求研讨交流,共同探讨涉外法治重大理论问题和人才培养机制,为沈阳中央法务区的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队伍支撑。

  立足辽宁,辐射东北。为聚焦新时代辽宁“六地”目标定位,围绕东北全面振兴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决策咨询,沈阳师范大学设立涉外法治研究院,坚持以“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利益”为涉外法治人才根本培养目的,重点服务东北陆海新通道法治建设需要。为辽宁省政府部门提供咨政服务,以法治助力辽宁建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东北地区依法维护开放安全体系和能力,为东北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高水平法治智库条件和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支撑。

  锚定东北,服务全国。法学院于2024年召集全国范围内的涉外法治专家,举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实验室2024论坛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讨会”。论坛会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40多所国内知名高校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社会各界的实务专家和领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探讨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模式。此外,法学院倾力打造涉外法治法律数据库,通过自建和商业合作等方式,已初步建成涵盖涉外法律法规、主要国别法法规以及涉外案例的综合性数据库,为涉外法治领域专家学者提供更为便捷、全面的教学资源。

  创新培养模式,坚持“两个结合”科学指引

  坚定政治方向,厚植家国情怀。法学院通过涉外法治研究院运行,集聚校内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商学院等资源,以“涉外事务处理能力、涉外法治专业知识运用、为国服务的家国情怀”为三个核心内容,开设“马克思主义+外语+国别法+中国法”特色课程,实行小班授课,采用国内国外“双课堂”,培养“思政+法学+语言”“三位一体”的德才兼备、复合式、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中华法治。法学院牵头建设涉外法治文化团队,深入研究东北地区红色法治文化历史渊源与发展脉络,将东北地区红色法治文化融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古为今用、创新发展。团队依托沈阳师范大学创办的《法律文化论丛》特色刊物,认真总结和提炼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积极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实践经验,建立起完整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数据库,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方向、新模式。

  选拔优秀人才,打造鲜明特色。学院组建涉外法治实验班,从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中选拔30名优秀学生,为其提供更专业、更深入的涉外法治知识学习与实践机会;同时,学院已正式招收中外联合培养法学专业本科生,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法治人才。目前,涉外法治实验班将赴哈萨克斯坦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参加短期研修项目。

  理论实践结合,完善实践导向培养机制

  凝聚专业精英,提炼优质资源。法学院倾力打造高水平涉外人才队伍,会聚了来自辽宁省内司法部门、知名高等学校、权威仲裁机构和知名律师事务所的涉外法治专家学者,以及外籍专家学者共计70余位,建立起有梯队、有质量、有能力、有特色的高端涉外法律人才专家库。

  实务共建共管,打造实践机制。法学院与省内法治工作部门针对东北全面振兴涉外法治建设特色方向、思路等深层次问题,签订了多项协作共建协议,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进行了深入合作,共同制定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保障实务部门参与基地建设的工作机制、常态化沟通机制。

  汇集国际力量,协同交流合作。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作为首届理事长单位,牵头成立了“中国—欧亚大学法学教育国际分联盟”,并获批伊拉斯谟计划项目。2024年以来,学院积极邀请来自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的多位外籍专家深度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专家围绕涉外法律体系、国际商事仲裁等主题与师生进行深入座谈交流。

  (杨松 刘莹 牛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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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报教育视窗 08服务东北全面振兴 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杨松 刘莹 牛志强2024-09-03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2 2024年09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