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亦丰 通讯员 沈家迪 何建瑜)最近,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检察院与嵊泗某公司在浙江海洋大学签订了一份“蓝碳”认购协议,以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认购500吨嵊泗厚壳贻贝养殖沉积惰性有机碳汇。 蓝碳即海洋碳汇,长期以来,国际学界对“贝类养殖是否属于碳汇”争论不休,成为制约产业绿色发展的关键堵点。嵊泗作为闻名遐迩的贻贝之乡,厚壳贻贝养殖面积达2.23万余亩,浙江海洋大学党委书记严小军教授团队以此为研究对象,开启了一场600多天的科学研究。 团队采用同位素标记技术,首次清晰追踪到贻贝摄食后藻源碳的沉积与转化路径,对贝类养殖促进沉积物惰性有机碳累积提出了关键性证据。研究发现,贻贝不仅加速了有机碳向海底沉降,更通过筛选特定功能微生物,将大量碳转化为化学性质稳定、难以被分解的惰性有机碳,长期封存于沉积物中。 基于这一机制,团队在国际上率先提出“藻—贝—菌”(3M)三元共生增汇理论,为双壳贝类养殖活动的碳汇功能提供了系统性辩护。2025年,这一突破性成果发表于水产领域顶级期刊。“我们终结了争议,证明了贻贝养殖是实实在在的碳汇过程。”严小军说。 理论突破急需应用出口。浙江海洋大学联合宁波海洋研究院,将实验室成果迅速推向广袤的嵊泗养殖海域。团队深入嵊泗县枸杞乡万亩贻贝养殖区,结合航次调查与沉积物定点采样,开发出国内首个贝类养殖惰性有机碳汇核算方法学。经严格测算,枸杞乡贻贝养殖区年均可产生惰性有机碳汇1979吨,每吨100元。 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嵊泗某公司非法捕捞案件中,当事人自愿以认购碳汇履行赔偿责任,实现了“破坏者”向“修复者”的转化。“这既是对生态损害的创新补偿,更是对海洋固碳服务价值的市场认可。”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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