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促进了法学“教”与“学”方式的变革,进一步凸显了法律思维能力要素在卓越法治人才职业能力构成中的重要性。宁波大学法学院适应数字时代法学教育的变化,从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入手,利用数字技术手段,运用“问、读、议、结、践”“五步教学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以司法流程为参照 安排法学教材单元 法学教材单元或结构的安排应该遵循学生的学习心理和法律思维流程,参照或模拟真实的司法过程,让学生接触教材就能够感受司法过程和法律思维的引导。因此,宁波大学法学院推出“五步教学法”系列教材,以法学课堂“五步教学法”的理念和方法为指导,参照司法过程中“案件受理”“争议焦点确定”“寻找法律”“法庭辩论”“依法裁判”等主要环节或流程,按照“内容导读”“问题导入”“基础和拓展阅读”“问题讨论”“司法实践”五个部分安排教材单元和资源,努力将教法与学法的要求和法律思维训练的目标贯穿于教材的编写之中,力求在一定程度上创新法学教材的编排体系和方法。宁波大学法学院还充分应用网络教学资源,以法律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为重心,不断提炼和优化教学内容;以自主性和研究性学习理念为指导,运用“五步教学法”实现教程内容编排与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的有机统一;以培养法科学生法律思维能力为中心,努力实现教学过程与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思维有机统一。 数字资源的引入与传统教材结构的优化相互促进,丰富了法学教学资源的选择,为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及学生法律思维的养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以法律思维训练为中心 优化课堂教学过程 学院从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或过程着手,通过“问、读、议、结、践”五个课堂教学环节的设计,有效地将阅读能力、思考能力、司法实践能力和学术兴趣培养等几个方面贯穿于法律思维训练和养成的教学过程中。同时,结合数字化教学工具和案例分析,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法律逻辑推理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和职业竞争力。 具体而言,第一步,“问”,是指用能涵盖教学单元的一个或几个思考题或现实案例,提出思考问题,开启学生积极思考的心理状态,引导学生进入“读”的环节。第二步,“读”,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知识阅读,根据情况要求学生在课外预习或线上完成;二是拓展阅读,包括学术观点或有关判例等资料的阅读。要求学生在阅读过程中思考和求证问题,形成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并阐述理由,训练学生独立分析问题、求证问题的能力。第三步,“议”,即讨论和辩论,围绕“问题”,运用阅读材料,主张自己的观点,反对他人的观点,培养学生法庭辩论的思维和表达能力。第四步,“结”,教师对代表性观点进行评述,同时介绍学界的主张,让学生感受学术思辨的魅力,激发学生学术兴趣。第五步,“践”,即参与实践教学环节,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实际,对重点章节知识点开展虚拟仿真模拟教学,或根据条件,通过法律诊所和法律援助办理真实案件,在指导学生办案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能力。 上述五个教学环节紧扣“问题”逐步展开,既相互独立,也相互联系和照应。在这个过程中,不仅理论讲授、案例教学、虚拟仿真和法律诊所教学方式可以有效对接,而且法学课堂教学的五项任务——传递与创新法律知识、训练和提升法律技能、养成和改善法律思维方式、培育法律职业道德以及培植法律信仰在教学过程中也可以有效落实。 以数字技术为手段 训练学生法律思维 数字技术丰富了法学的教学内容,改变了法学的教学方式和手段。通过移动设备,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自主学习法律知识;教师可以利用数字技术构建沉浸式、探究式、翻转式的混合教学模式,运用虚拟现实(VR)或增强现实(AR)技术,模拟法庭审判过程,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或体验法律思维与司法实践活动。数字技术的运用,进一步赋能法学课堂“五步教学法”实现了“以学生法律思维能力训练为中心”的教学任务,不仅关注学生的知识逻辑,还注重对学生认知水平和法律思维能力的训练,实现个性化教学。 近年来,宁波大学法学院主动嵌入数字技术,不断改造和优化“五步教学法”,助力学生法律思维能力提升和个性化发展。学院尝试建设了一批数字化和多媒体“五步教学法”教材,推出了线上课程和翻转课堂,鼓励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资源,如视频、音频、动画等丰富教学内容,实现抽象法律知识和思维的直观化;推动了个性化“教”与“学”方式创新,鼓励运用数字技术分析学生的行为、认知和思维变化,准确地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兴趣点,有针对性地调整学习内容的难易度和进度,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的积极性,从而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总之,宁波大学法学院着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立足法学教学第一课堂,推动“五步教学法”系列教材之教材单元安排、课堂教学结构优化与司法过程或逻辑的内在统一。通过结合数字化技术和多媒体资源,学院不断助力学法和教法创新,努力培养具备扎实法律知识、卓越实践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梁开银 谢晓彬 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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