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记者 林焕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支持部分高校和中央企业试点共建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的通知》,经商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决定支持部分高校与企业共建第三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近日,教育部公布第三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名单,共8所高校入选。
第三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包括北京交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