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E教学理念是一种以成果为目标导向、以学生能力发展为核心的教学模式。OBE教学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能力,使学生具备面对未来职业和生活的能力与素质。“经济法”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律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积极探索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经济法”课程OBE混合式教学创新。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人才培养的理念不断更新,马克思主义学院进一步推动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育改革,将新时代教育教学理念融入法学课堂教学,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助推教育创新和人才培养转型升级。
定期修订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是OBE教学理念中的关键环节,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是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重点考查项目之一。毕业要求是连接学校教学体系与外界需求的纽带,是通用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教育认证工作的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更加重视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通过征询在校教师、应届毕业生、优秀校友、企业行业专家的改进意见以及用人单位的反馈,马克思主义学院将评价结果用于定期修订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出具有扎实法学专业知识的应用型专业人才。马克思主义学院聚焦修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难点问题,指导教师运用OBE教学理念,反向优化设置课程体系。在推进高校产教融合的过程中,OBE教学理念至关重要。聚焦OBE教学理念“不断提升教学能力”主题,马克思主义学院从观念革新、内容更新、技术创新等多个维度出发,系统阐述分析提升办学能力,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以及贯彻国家教学标准,对接地方产业发展,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依托数字化整合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群课程体系、课程标准的重要实践,为加快实施改革专业布局、改革课程体系、提升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提供有效支撑。
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优化精炼教学内容
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过程以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为指导,以覆盖教学目标(知识、能力)为前提,以课程组讨论的形式,制定课程最终教学内容。让学生掌握知识和能力是教学的重要目标,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学环节的设计都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引入OBE先进教学理念,采用基于“问题式、案例分析式”的教学方法,有效达成课程目标。在理论教学方面,教师转变教学理念,将“我教了什么”转变为“学生学到了多少”。在之前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教师常按照教学计划讲解课堂内容,注意力放在自己讲课状态怎么样、都教了哪些内容、有没有按原计划完成教学进度等。现在教师采用OBE教学模式,积极思考一节课学生能够掌握多少知识,通过师生交流、课堂讨论、学生发言等途径,了解学生课前掌握情况;在课堂开始之前,教师安排学生在小组内对经济法案例进行分析讨论,讨论过后学生总结发言,教师进行针对性评价。
优化教学体系,重构教学过程
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大纲为依据,设计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改变教学模式,实现以学生为中心、以自主学习为主,整个体系分为教学过程、评价机制、改进机制。教师在讲授“经济法”课程时,将重要的法学理论、经济学基础知识做成视频、PPT等,供学生课前下载预习。教师借助教学平台,引入网络教学资源,补充说明中国市场经济的有关知识、中国经济发展历史演变、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和主要经济政策内容。建立微课线上资源,实现对知识的讲解。网上资源是混合式教学的基础和前提,混合式学习是将传统课堂转变成学生在课前通过观看微视频的方式学习知识,再带着对知识的了解走进课堂。学生在课前可以反复观看微视频,自由控制听课学习的次数。教师对以往的教学资源,如课件PPT、教学视频等进行修改、整合,成为更加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课程资源,将知识点分解成小段,做成教学微视频,给每个微视频设定学习目标,同时配置每章节的练习题等。“模拟法庭”课堂是现代法学教学常用方式之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专业在“经济法”实践教学方面,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教师在课前选择学生熟悉的典型案例,给学生充分的时间做开庭准备,提前熟悉流程,通过播放法庭视频,让全班学生提前查找学习资源,积极参与到“模拟法庭”案件审理之中。例如,在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学中,课堂上开展模拟消费者维权的情形,让学生明白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模拟训练,增强学生的积极性和实践操作能力。
(本文系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改项目“基于OBE混合式教学‘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JY2022050]阶段性成果)
(谭艳丽 严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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