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新闻·要闻
2025-04-28 星期一
黑龙江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行为

  本报讯(记者 曹曦)近日,为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压力,维护教育公平公正,黑龙江省教育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并号召各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广泛宣传,指导中小学校在校园显著位置张贴,请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行监督。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十严禁”内容如下:一是严禁目录外教辅进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征订、使用或代购省教育厅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二是严禁违规向低年级推荐,禁止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三是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严格落实“自愿征订”原则,不得以“教学需要”等名义强制学生购买教辅。四是严禁违规扩大征订范围,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要求。五是严禁家委会违规操作,禁止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组织购买、使用教辅材料。六是严禁指定购买渠道,教师不得通过课堂讲解、作业布置、微信群聊等方式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书店、网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七是严禁捆绑搭售,征订教材或目录内教辅时,不得搭售练习册、试卷、课外读物、文具等无关商品。八是严禁第三方进校推销。九是严禁线上违规征订。十是严禁违规收费谋利,教辅材料费须单独收取并开正规票据,不得与学费、住宿费等合并收取;学校统一代购时,不得加价、收取服务费或私设“小金库”;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收受书商回扣、礼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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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报新闻·要闻 03黑龙江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行为 记者 曹曦2025-04-28 2 2025年04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