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焦以璇)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检校合作规范化、系统化发展,以高质量检校合作助力检察工作和教育强国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出20条具体意见。 《意见》要求,以深化检校合作协同育人为重点,常态化推进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加强人才交流互聘。健全法学院校、科研院所与检察机关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加大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力度。深入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助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积极推进在高等学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相关课程,推动省级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全面建立“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长效合作机制。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长效机制。健全法学理论导师和实务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度,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常态化接收法学及相关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实习实践制度。加强涉外检察人才培养。协同推进检察学学科专业化建设。 《意见》明确,以解决前瞻性、战略性检察问题为导向,加快推进理论研究合作。高质量推进检察研究基地建设。努力把检察研究基地建成优质检察理论成果的产出基地、破解检察实践难题的指导基地、促进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学术基地、理论与实务人才的培养基地。提升理论研究合作水平。拓宽成果转化渠道。 “下一步,最高检将会同教育部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检校合作的管理指导机制,最高检政治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统筹指导全国检校合作工作,建立检校合作工作情况年度报告机制和会商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在人员挂职、教学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形成政策性举措,加强对中西部和民族地区的指导援助,为高质效推进检校合作工作提供保证。”最高检政治部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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