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6 星期四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答记者问
科普法如何助力高层次科普人才培养

  本报北京1月15日讯(记者 郑翅)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科技部相关司局负责人李昕、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顾雁峰就科学技术普及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此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该法于2024年12月25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石宏介绍,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明确为科学技术普及法的立法目的,彰显科普对推动科技创新的作用。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科学技术普及法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紧密协同,充分发挥科普在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中的作用,规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应当促进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普紧密结合。例如,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有条件的应当向公众开放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

  李昕补充介绍,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法律条文要求,切实把科普与科技创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方面将更多的科技创新资源转化为科普创作和传播的重要内容,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更多地参与科普事业;另一方面把科普工作作为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更好服务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

  科学技术普及法明确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和完善科普相关学科和专业,目前已有地方和学校作出试点探索。顾雁峰介绍,教育部、中国科协2012年起联合开展培养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试点工作,10余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教育部和中国科协联合制定《推进培养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试点工作方案》,成立“全国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教育指导委员会”,选择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6所高校和中国科技馆、上海科技馆、山东省科技馆、浙江省科技馆、湖北省科技馆、武汉科技馆和广东科学中心等7家科技场馆联合开展试点工作,培养科普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0余年来,6所高校已招收科普硕士1000多名,已毕业的科普硕士就业率超过85%,试点工作为科普事业输送了一批高层次专门人才。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了高校和科普机构产学研用协同的培养模式、校内导师和科技场馆专业技术人员“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建设了包括科技馆、中小学、科普传媒机构等在内的教学实践基地,形成了理论加实践的高层次科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指导等培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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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报新闻·要闻 03科普法如何助力高层次科普人才培养 记者 郑翅2025-01-16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答记者问 2 2025年01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