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是第39个国际志愿者日。中国志愿服务网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实名志愿者2.38亿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校家社协同育人的有效途径。 志愿服务是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做的服务工作。志愿服务无论是在重大社会事件的现场,还是在细微的平凡生活中,都能给予人温暖和帮助,促进社会和谐,带给人向善向上的力量。学校、家庭和社会在立德树人的过程中,应鼓励青少年在各个场域多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培养孩子的利他精神和服务精神,为他们的心灵铺上善良、温暖的底色,为他们的人格形成和价值观塑造打下良好的根基。 家庭的价值观和家长的育人观对孩子志愿服务精神的培养至关重要。当前在青少年群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令人忧心,比如有的孩子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有的完全不关心周围的世界也不与人联结,有的在身边人需要帮助时冷漠以对。这也让不少家长感到困惑:怎样才能不把孩子培养成“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怎样才能让孩子成为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有宽广心胸的人?志愿服务就是很好的培养孩子爱心和责任感的途径。在志愿服务中体会到帮助别人的快乐和“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美好感受,能够帮助孩子建立起自身的价值感、使命感和意义感。家长不妨有意识地带领孩子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或者在平时生活中引导孩子多关注身边人的需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帮助,从小培养孩子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这样的孩子也更容易成为一个心怀善意、胸怀开阔,更有责任心也更有幸福感的人。 不少学校已经将志愿服务精神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2020年,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高中三年内学生要完成不少于40小时的志愿服务。学校在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精神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学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避免形式主义的倾向。学生如果只是把志愿服务当成一个硬性任务去完成,并没有从心里对志愿服务精神产生认同,就不能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体验到真正的参与感和价值感,也很难真正形成志愿服务意识。学校要重视志愿服务活动的德育作用,不仅通过评价手段鼓励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还要在各种教育场景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关爱他人、关心社会的品质与习惯,甚至让志愿服务精神成为校园文化的一部分,才能真正达到好的德育效果。 社会是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的重要平台。记者在江苏省昆山市泗桥社区采访时曾遇到一名高二学生,他正在利用周末时间参与社区交通宣传教育志愿活动。他说,社区的公益活动很丰富,在线上及时报名就可以参加。他在繁忙的学业之余会定期来当志愿者,不仅是为了完成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任务,更重要的是他很享受这个过程,可以帮助别人也可以锻炼自己的各方面能力,让自己变得更自信更开朗。社区应该在协同育人中发挥这样的桥梁作用,通过与政府、学校、社会机构的联结与合作,开展丰富的社区实践活动,并为各个年龄段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提供便捷的参与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的机会。 家庭、学校、社区都是点燃和激发学生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力量。弘扬志愿精神、鼓励志愿服务,提供志愿服务平台,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和谐,让人们更有归属感和幸福感,也为下一代创造了积极、美好、充满正能量的成长环境。 (作者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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