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高位推动,结合全省教育大会有关规划部署,突出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主线,守住安全管理、规范办学红线,提升学校办学规范化水平,努力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一是坚持高位引领,在深刻领悟“教育强国建设基点”的要义中汇聚合力。高度重视,闻令而动,将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专项整治等有机融合,一体部署推进落实。印发《海南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从整治安全底线失守、整治日常管理失序、整治师德师风失范等3个方面,部署15项具体工作举措,为规范管理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和边界界定;召开全省教育大会,要求科学谋划教育强省建设目标,推动基础教育量质齐升;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对海南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以监督促发展、以询问明方向,切实将加强规范管理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抓手、夯实教育强国建设的关键支点。 二是强化师德师风,在深耕“强教必先强师”的笃行中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深入推进教育家精神养成教育和传承活力。将师德表现作为资格准入、招聘引进、职称评聘、评优奖励、导师遴选、项目申报等的首要条件。出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配套违规处理办法,形成抓规范、树典型、惩失范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式、网格化师德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教师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建立联动查核机制,对教职员工涉违法犯罪信息开展全口径排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加强师德榜样引领和评选表彰,组织开展全省优秀教师代表“教育家精神”2024年巡回宣讲活动,持续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激发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教育情怀,着力培养家门口的好老师。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在深入提升教育治理效能的实践中展现担当。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印发《海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全省中小学招生均实现“机器管招生”和“一网通办”要求,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省原有864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至67家,并全部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全省70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惠及学生74.8万名。对全省所有市县全覆盖进行“六项管理”和教育教学常规落实情况的专项抽查整治,组织全省785所中小学3.8万名教师开展教学述评。为教师减负,建立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正面清单,将原有进校园的70项社会事务精简为五大类7项;全省各部门(含乡村振兴工作队)抽调借用的1000余名中小学教师已全部清退回原单位;大幅压减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精简优化基层考核项目,全厅梳理纳入清理规范范围的考核事项一项、考核指标精简优化为10个。 四是压实监管责任,在深化安全发展理念中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巩固“四个100%”建设成果,摸清底数、细化举措,深化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实现校车隐患“清零”,强化校门管理,确保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紧盯校园消防安全,拆改不符合要求的防盗网消防安全隐患2万余处,聚焦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改善食堂硬件设备设施和环境卫生,“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织密学生防溺水安全网,常态化推进“四个一”建设,排查重点水域5000余处,增设警示牌1200余处。连续5年投入经费近10亿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室空调基本全覆盖。在全国率先通过《海南省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若干规定》立法,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心理健康教师配备情况”连续两年列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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