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5 星期四
严查贩卖考试焦虑行为

  据媒体报道,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近日发布《致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监管。《公告》明确“不得违规擅自开展培训”等8条事项11个“不得”。《公告》还指出,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一些省份的专升本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等考试陆续举行。学生在考前有些小小的紧张和轻微焦虑实属正常。只要不过度,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学生和家长大可不必有心理负担。可现实中有不良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夸大、制造或传播考试焦虑情绪,来吸引家长和学生购买其提供的培训产品或服务。例如,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自称有“考试捷径”或“押题秘籍”,诱导学生购买其高价培训课程。这种行为不仅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破坏了学生心目中教育公平的形象,还可能导致他们产生或者加重考前焦虑、临场焦虑等心理负担,最终影响考试成绩和心理健康。

  贩卖考试焦虑行为破坏考试秩序,损害考生权益。对此,当以法为尺,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江西近日发布的《公告》就明确了相关的红线。比如,要有合法资质、规范合理收费,不得宣传“考试捷径”“另辟蹊径”等诱导性言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涉考信息,制造涉考网络舆情;不得发布诸如“押中试题”等有关试题试卷言论等。作为校外培训机构,要对照相关标准自查自律。要知道,合法合规地开展相关培训,不赚“黑心钱”,才能赢得教育市场消费者的信任,提升自身品牌形象,实现长远发展。

  治理贩卖考试焦虑行为,还要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现实中,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面上看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背地里却借助自媒体短视频贩卖考试焦虑,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对此,必须像《公告》里所指出的那样,对违法违规贩卖考试焦虑行为者,发现一个就严厉查处一个,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有外在的监管和治理,学生和家长也要有拒绝“贩卖焦虑”的定力,理性看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发布的广告,不轻信夸大其词甚至是无中生有的虚假宣传。在所谓的“捷径”“秘籍”前保持清醒和冷静,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一时糊涂而上当受骗,作出一些不妥当的决定。

  (作者系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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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
中国教育报评论·时评 02严查贩卖考试焦虑行为 周家和2024-12-05 2 2024年12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