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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附中分校小学部的学生在课堂上听讲互动。(新华社发) |
■对话
嘉宾
张志勇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
王定华 国家督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石中英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
金志峰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封留才 江苏省泰州中学党委书记
■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背教育宗旨、违背教育规律、违背教育科学的各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
■实施清单管理,可为学校办学治校立标尺、明规矩,拉直规范红线,筑牢制度堤坝,有效推动办学治校循规律、明底线、守规则
■“规范管理年”是全国范围的年度性重要行动,但并非单纯的年度性工作,而是以阶段性的系列行动为契机,推进规范办学的持续开展和长效机制的构建完善
建设教育强国,基点在基础教育。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拳出击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顽瘴痼疾,全面规范基础教育领域办学行为。这向全社会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2024年将是基础教育规范办学行为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基础教育领域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治理整顿将拉开序幕。
日前,我们邀请了5位专家学者,对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进行解读,并就如何更好地推动这一专项行动,分享他们的见解。
着眼长远
“规范管理年”行动势在必行
主持人:为什么要将2024年确定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意义何在?
石中英:基础教育对人的一生发展来说影响深远,对整个教育体系的质量保障来说处于非常关键的阶段,在教育强国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具有奠基性作用。我国基础教育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有近50万所中小学幼儿园、1600多万名教师、2.3亿名在校学生,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方学校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长期以来,在升学、绩效和功利主义等错误片面教育价值观诱导下,部分地方基础教育管理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育人方向偏差、制度不健全、规范乏力、管理失序等状况,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为解决这一事关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新时代基础教育治理水平和能力,优化基础教育良好生态,教育部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就加强基础教育的规范管理进行专项部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张志勇:没有良好教育生态就没有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是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必然要求。良好的教育生态具有以下六个特征:在教育本质上,坚守育人初心,坚持立德树人、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在教育环境上,为每个儿童提供安全、积极、可持续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在教育体系上,坚持“五育”并举,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每个儿童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协同育人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坚持理念一致、各扬其才、紧密合作,为儿童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教育支持;在教育规律上,必须尊重科学、因材施教,为每个儿童提供适合的卓越教育;在教育治理上,中小学幼儿园坚持依法依规办学(园)。
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背教育宗旨、违背教育规律、违背教育科学的各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规范整治的具体目标聚焦基础教育系统存在的“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行为。这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全面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具体行动。
突出重点
筑牢学校规范管理堤坝
主持人:此次规范整治的重点是什么,各地各校该如何贯彻落实?
金志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以“依法、规范”为核心,以学校安全保障、规范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统筹开展“规范管理年”系列行动。一要强化学校安全保障。学校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和校园安全,政治安全主要体现为干部教师的政治安全意识的培养强化,以及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等;校园安全主要表现为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学生伤害、欺凌的有效防范治理等。二要促进学校规范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倾向,整治教育功利化短视化等办学行为,健全落实学校管理制度,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三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学校安全和规范管理的背后,关键决定因素是人的因素。强化书记、校长办学治校的法治思维和底线坚守,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封留才:此次行动抓住了制约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问题、根本问题、底线问题。政治安全事关国家战略、事关民族未来,教育“功利化倾向”严重破坏教育生态,教师品行不良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绝无可能,就失去了发展的逻辑起点。广大中小学校书记、校长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党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通知》中列出的负面清单逐条“销号”,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育人方式变革,争创“规范办学基地校”,确保学校健康发展、科学发展,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王定华:这些年,绝大部分教师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值得信赖,值得讴歌。但仍有极个别教师背离育人要求,作风不良、品行不端。因此,《通知》将师德师风失范作为规范整治的一个重点,十分重要。
在“规范管理年”,各地各校对师德失范行为,应立行立改;对个别害群之马,应绝不姑息。在教育强国建设进程中,广大教师应当自觉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制度要求,涵养师德师风,避免失范行为,体现以身作则,成为年青一代终身发展的楷模。努力做到心有大我、至诚报国,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启智润心、因材施教,勤学笃行、求是创新,乐教爱生、甘于奉献,胸怀天下、以文化人,不断展现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中小学书记、校长应当及时修订学校章程,贯彻学校管理标准,实现现代学校治理,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各地各有关方面也要关心教师成长,出台更多惠师政策,推动形成优秀人才竞相从教、广大教师尽展其才、“四有”好老师不断涌现的可喜局面。
主持人:《通知》详细列出12项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背后有着怎样的考量?
石中英:此次《通知》中,专门附录了一个《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共有12类禁止行为,涉及几十种要着力解决的不规范办学行为,为落实守住底线目标提供了具体的指导。这些“严禁”并不是新政策、新要求,而是以底线的形式予以重申提醒,进一步做到人人皆知,让校长教师知敬畏、守底线。从类型上来看,这些禁止行为有的是迈过了政治红线,有的是丧失了道德底线,大部分是触碰了政策和管理的底线。不管是属于哪种情形,若放任这些行为的发生,都会极大地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基础教育生态,最终影响到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负面清单中所列举的禁止性行为,不是今天才有的。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在于,这些禁止性行为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原因甚至不是来自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而是有其深厚的社会成因,像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这类行为甚至是在家长强烈要求下发生的。因此,要真正将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也需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光向学校提要求是不够的。
金志峰:实施清单管理,可为学校办学治校立标尺、明规矩,拉直规范红线,筑牢制度堤坝,有效推动办学治校循规律、明底线、守规则。《通知》秉持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教,将各类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中以学校为行为主体的禁止性规定列入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类:一是政治上的错误言行、观点,校园安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歧视侮辱学生,以及在防范校园欺凌中的失职和不当行为;三是节假日补课、挤占学生休息时间、过量布置作业等增加学生负担的行为;四是用升学率、考试成绩评价学校和教师,以及随意调整或增减课程,挤占德、体、美、劳课时等功利化行为;五是违规收费、克扣挤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违规选用教材教辅及指定购买图书资料等谋利行为。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必备管理工具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治校的行为标尺,一切办学行为、管理行为均不可逾越负面清单所划出的红线。
协同推进
构建规范办学长效机制
主持人:监督和问责是政策落地的重要保障。为此,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有哪些相应部署?
张志勇:此次行动以健全的监督体系和严厉的监督问责保障规范办学政策落实。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规范办学的具体责任,确保将中央政策要求及时传达到规范办学行为各个主体;加强对党政教育领导干部、教育局长、广大师生、家长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将规范办学底线要求作为书记、校(园)长、教师培训基本内容,提高其教育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规范办学政策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良好教育生态建设;加大行政监督力度,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重点检查学校是否遵循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是否存在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行为;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畅通并公布规范办学举报电话、邮箱、网络平台等受理渠道,广泛接受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
同时,要通过公开曝光、约谈、问责等方式,让违规办学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履职考核,纳入教育系统行风纪检监察,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
主持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如何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推动规范办学长效机制的建立?
封留才:《通知》坚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强调上下协同、打组合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明确,实施步骤、工作要求清晰,一方面能确保完成“规范管理年”的阶段性任务,另一方面又能为各地各校科学有效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建立长效机制。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唯分数论、唯名校论、唯清北论、唯状元论盛行,看重的是学生成绩,忽视了学生的成长,有的地方层层下达高考、中考指标,在小学阶段常态化开展“调研测试”,应试教育倾向根深蒂固,这些地方对国家政策搞变通、打折扣,严重违背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我们坚信,通过集中整治,上述顽症一定会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而要彻底根治,必须依据《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管理、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压紧压实广大基础教育学校、书记、校长以及教师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国家、省、市、县级联动的监督曝光机制,从而巩固扩大规范治理的成果,真正给广大中小学书记、校长“松绑”,不断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金志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建立良好的长效机制予以充分保障。“规范管理年”是全国范围的年度性重要行动,但并非单纯的年度性工作,而是以阶段性的系列行动为契机,推进规范办学的持续开展和长效机制的构建完善。
《通知》从评价激励、能力提升和政策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系列要求,推动构建规范办学的长效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如实记录办学治校负面行为,对其中重大负面事项单列显示,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作为学校、教师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这样,通过客观记录负面行为、评价结果公开并与激励高度绑定这三项连贯性措施,成功构建引导学校长期规范办学的有效机制。二是建立完善干部教师规范办学能力提升制度。各地择优筹建一批规范办学基地校并完善其进入和退出机制,作为区域学校书记、校(园)长跟岗研修和教研员业务提升的基地;统筹教师培训各类项目和基地、工作室等,组织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强化规范办学底线要求的培训。三是不断总结完善规范办学相关政策制度。地方的政策实践和学校的经验探索是深化规范办学机制的宝贵资源,应对其加强宣传、表彰和推广,组织力量予以深入研究和深度总结凝练,推动相关政策制度的持续完善,以制度建设促进办学治校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石中英:《通知》中已经提出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建立责任落实制度等工作部署以及开展自查整改、统筹指导等具体举措,这些部署与举措为切实做好新时代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工作提供了行动框架和实践遵循。为保证这些部署与举措的落地见效,还必须同时强化党和政府的领导作用,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发展观,发挥好优质学校的榜样示范作用,做好规范管理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以及为勇于规范管理、对各种禁止性行为说“不”的学校领导和教师减压担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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