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金浩田)日前,海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海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通过3至5年时间推动乡村教师队伍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 在引导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方面,《方案》指出,海南将健全县域交流轮岗制度,实施优质学校对口支援乡村学校,倾斜支持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教育发展。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推动教师有序流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将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重点引导城镇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每学年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中心学校向村小教学点交流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方案》明确,实施农村教师“千百十引进工程”,每年吸引千名紧缺学科新教师、百名优秀教育人才、数十名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每年招聘约700名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和约100名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实施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遴选培育省级农村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100名,选拔培养1000名市县级农村骨干教师。同时,海南将实施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完善分级分类培训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确保5年内对乡村教师培训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