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关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
“校长职级制”是近年来中小学教育改革中的一个热词,体现了校长由“职务”向“职业”的实质性转变。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过于强调职称改革而忽视专业改革、校长专业发展定位不清等。如何化解这些问题,从而推动校长职级制走向深入?本刊特邀请专家、校长、局长等共同展开探讨。——编者
教育家办学对于深化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促进校长专业化,让“行政化”“官员化”办学退出历史舞台,走教育家办学的新路子,是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校长职级制改革表面上是一种校长管理制度改革,实质上却应是一种专业变革——校长工作逐渐成为一个专业领域,校长队伍逐渐成为一个专业群体。随着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地方越来越多、层级越来越高(从县域到设区市再到省级层面),改革也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如何将管理变革与专业变革结合起来,成为校长职级制改革能否深入推进的关键。
校长职级制改革不能只是一种管理变革
校长职级制是我国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创新举措,它涉及选聘任用、晋升发展、考核激励等一系列校长管理工作的变革。可以说,管理变革是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基本性质,强化各项新的校长管理措施的落地落实,也是校长职级制改革取得实效的基础。不过,从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的目的看,职级制改革很大程度上又只是一种手段。停留于管理变革层面,可能会导致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效应难以充分实现,甚至出现一些偏差。
当前的校长职级制改革过程中,各地广泛实施的一些管理变革的措施都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但它们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与校长专业化主旨弱相关或脱节的可能。譬如,几乎所有地方的校长职级制改革,都设计了差别化职级奖励制度,这是改革能够顺利推进的保障,但待遇的提高并不意味着校长专业水平的提升,特别是不能保证整个校长队伍专业水平的提升,这也是各地纷纷强调“职级制改革不是简单地给校长涨工资”的原因所在。否则,职级制改革就变成了校长激励制度改革。
又如,取消校长和学校行政级别,改变校长身份,是各地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核心。但是,“去行政化”并不意味着自然地实现“专业化”,与专业化相对的还有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而言,行政化也不仅仅与校长和学校的行政级别有关,身份转变只是去行政化的一个方面。因此,停留于身份转变,可能使校长职级制改革陷入形式化,或成为纯粹的行政变革。
再如,将校长职级制改革与校长流动工作结合起来,也是很多地方常见的做法。校长流动有着重要的价值,将职级认定与之关联也体现了校长作为国家资源的重要意义,但如果过于强调两者的挂钩,也可能使校长职级制成为指向其他工作的管理手段,弱化对专业化主旨的关注。
从专业变革的角度理解校长职级制改革
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需要在管理变革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专业变革的角度发力。专业变革就是要通过工作性质、职业地位和从业者素质等方面的积极转变,使校长工作成为一个专业领域,使校长队伍成为一个专业群体,使每一位校长成为治学办校的专业人士。只有将管理变革与专业变革高度结合,校长职级制改革才能充分实现其改革目标,方可做到名副其实,并能够更好地助推其他工作。
2020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是要“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换言之,职级制改革不是指向一部分校长,而是指向所有校长、整个群体。将职级制改革仅仅视为管理变革,会使改革只是面向一部分人,如一些地方的职级认定只针对部分校长,考虑到当前的职级制改革仍为局部的地方性改革,这种面向一部分校长的情况就更为明显。专业变革则面向整个专业领域,涉及每一位校长,强调改革是一种集体要求与集体努力。因此,实现造就一个专业群体的目标,要求职级制改革走向专业变革。
专业变革也能使得校长职级制改革更加聚焦核心。促进校长专业化,是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核心。专业变革致力于将每一位校长发展成为始终饱含热情地把领导学校发展当作第一使命、接受过严格系统的培训并有持续发展的学习能力、可以有效处理复杂的学校管理问题、能够积极地支持和影响他人、愿意为学生和学校的更好发展付出额外努力的专业人士。如果说管理变革很大程度上提供了校长专业化的条件,专业变革才能使校长职级制改革触及校长专业化的实质。
专业变革强调职级制改革要以“校长专业化”为魂,但与管理变革举措等其他相关工作并不冲突,且有助于其他工作的推进。比如,就激励校长而言,它可以在个体化的经济奖励之外,提供一种基于专业精神、职业规范与集体参照的内在动力和群体动力。就校长流动而言,它也可能弱化个别校长因职级评定而参与校长流动的功利心。
用整体行动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走向深入
管理变革与专业变革是相辅相成的。在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快推进的新阶段,从专业变革的角度推动校长职级制改革走向深入,又显得尤为重要。这需要一种多方协同的整体行动。
国家层面要继续发挥引力作用。一是要明确校长群体在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地位。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强调“校长是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到,把培养好、选配好校长作为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因素。校长群体在贯彻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政策、协调政校关系、引领学校变革、凝聚学校合力、影响教师表现和学生学习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明确校长群体的关键地位,可以更好地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支持校长大胆实践,创新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二是可在时机成熟时,探索建立正式的校长专业技术职务序列。这既可以增强校长工作作为一个专业领域的“刚性”,也可以避免各地校长职级序列设计不尽一致的问题。三是对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进行修订,重点将目前的“合格”标准调整为与职级制改革相配套的“分级”标准。四是探索提升校长任职资格要求,提高学历层次门槛,并将修读规定学分的教育管理核心课程作为基本条件。
地方层面要持续强化推力。一是要将改革的焦点始终放在促进校长专业化上,避免校长职级制制度功能的分散或超载。二是要强化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强化改革的系统性与持续性。三是既要有必要合理的监督指导,也要避免“管得太多、干涉太多”,赋予校长足够的办学自主权。四是给予校长支持,确保专业付出与体面工资的平衡,搭建面向不同生涯阶段校长的高质量培训和指导体系。
校长群体自身也要努力。一是要形成专业认同,认识到校长工作与学校领导事业的重要价值,始终将校长角色作为第一工作角色。二是要提升专业能力,不断加强学校领导与管理知识的学习,注重经验的总结与反思,能够基于证据作出专业的判断。三是要坚守专业情怀,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能因为对学生健康幸福成长的深深期盼和强烈责任而焕发出更大的职业活力。四是要强化集体努力,在一种共同的事业感和责任感下,从彼此身上形成“什么是一个专业的校长该有的样子”的恰当理解、获得“做一个专业的校长”的信心和能力。
(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中小学新手校长领导角色适应的挑战与支持策略研究”[BFA210063]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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