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27日 星期五
以制度之力落实好教师工资“不低于”目标
李新翠

    2020年,国家将督促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以下简称“不低于”)作为当年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全国2846个区县均正式承诺实现“不低于”目标,这是自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颁布实施以来,在预算安排环节,全国所有区县均实现“不低于”目标。

    2022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布提醒函,要求各地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以及在发放2022年年终奖励性补贴时“不低于”目标的持续落实落地。可见,持续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成为各级政府必须坚守的底线。而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这一系统工程,还需地方依靠制度之力全力保障和护航。

    提高政治站位,打破思想上的固化。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而工资待遇是教师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稳定教育队伍、提高教师经济社会地位的重要内容。要从建设教育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来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视角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把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与此同时,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是一项法律规定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各级政府的庄严承诺更是一条严肃的法律底线。尽管这一法律底线的提出已近30年,从近两年国家对此政策的督导频度和力度来看,依然有地方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不足。新形势下,应以积极的态度迎难而上,正视问题和困难,加大难题破解力度。

    化解难点,优化财政投入结构。以“三个优先”做好教育财政蛋糕的切割。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把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一是教育财政投入优先,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努力让教师成为全社会尊重的职业;二是政策落地优先,加强统筹,强化政府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三是工资发放优先,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优先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

    探索建立“三同步”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一是同步研究。研究本地公务员有关工资问题时,同步研究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问题。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同步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二是同步纳入预算,将公务员待遇支出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支出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同步动态调整,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联动调整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

    打通堵点,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联动机制。落实好提醒函的要求,需要各级政府之间的上下联动,特别是省级政府要主动担当,发挥好统筹协调,真正建立起省级政府统筹的有效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持等方式,防止经济发展落后区县掉队。

    此外,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需要人社、财政、教育和组织等多部门共同研究、协商、推进。各地应充分发挥教育领导小组的协同作用,抓住、用好、用足这个平台,争取各方面对于教育事业投入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下设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协调会,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定期开展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反馈,注重运用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比对信息,及时提出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建议。

    各部门也要明确职责,如组织部门以年为周期测算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以作为教师工资动态调整依据。教育部门要坚持绩效考核管理的导向,加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管理,突出优劳优酬,有力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人社部门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研判分析。财政部门要将教师工资待遇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作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关键一招,千方百计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依法依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不断提高教师地位。

    聚焦热点,营造良好氛围。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关心和支持。一是加强教师工资政策解读和宣传。关于教师工资的政策、标准、口径等问题,要进行主动公开、主动宣传,让教师拿工资拿得明白。二是借助各类平台,宣传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做法、成果,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提升教师的职业自豪感,让教师成为最受人尊敬的职业。三是建立健全教师工资舆情应急应对小组,以合理的方式预防负面教育舆情发生。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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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