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8日 星期二
“大学生缴存公积金”制度须更有准头
杨朝清

    大学毕业生买不起房怎么办?多地出台政策解决大学毕业生买房难题。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等5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武汉召开联席会,就自由职业者和在校大学生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等议题达成合作行动计划。(《新京报》4月16日)

    尽管大城市“居大不易”,却能够给年轻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实现“居者有其屋”,有助于让年轻人对大城市有更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大学生缴存公积金”的初衷,在于发挥公积金的功能,减轻大学生的购房压力,提升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当大学生能够在大城市顺利买房,他们才能从根本上融入城市。

    家庭经济比较宽裕甚至优越的大学生,不仅买房的时候父母能够提供资助,也能够通过缴存公积金享受制度福利。但贫困大学生却很少享受此福利。一项原本可以给农村大学生、贫困大学生带去希望和光亮的制度却“用不上”,这是否意味着“大学生缴存公积金”的步子迈得太大了?“大学生缴存公积金”要更好地发挥应有的效应,需要更接地气,更有“准头”。一方面,公共部门在进行制度设计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大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缴存比例;另一方面,还要发挥“制度补血”的功能,对贫困大学生减免一定的费用,让亟须“雪中送炭”的他们将来有机会享受公积金政策的制度体恤。

    “大学生缴存公积金”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必须具备普惠性,不能陷入“济富不济贫”的尴尬之中。“大学生缴存公积金”要提高价值认同,一方面需提高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让一些暂时买不起房、“望房兴叹”的年轻人能够将公积金用于租房;另一方面,要打通公积金接续和异地通用的渠道,缴存公积金的大学生将来即使不在这个城市工作,公积金依然也能发挥作用。只有多管齐下,“大学生缴存公积金”才会吸引更多的公众参与。

    作为一种利益诉求,“我想有个家”见证了一代人的爱与痛。在理性选择深入人心的当下,“大学生缴存公积金”能否切实地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收益是否大于成本,大学生自然会有一杆秤。只有“关注大学生的关注,纠结他们的纠结”,公共政策才会更好地惠及年轻人。

    (作者杨朝清,系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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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