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在行动
本报讯(记者 欧媚)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湖北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成立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招生规范。
一是严格免试就近。科学划定招生片区,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二是规范招生行为。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个严禁”规定,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采取集体约谈、书面提醒等方式督促各初中学校均衡编班。三是落实指标到校。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有效遏制学生择校问题。四是加强督办问责。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线索,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督促各地快速响应、有效处置。湖北省教育厅对部分市、州组织实地调研,通报有关情况,进行工作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处置,确保招生入学规范有序。
同时,湖北省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全覆盖”保障教育公平。一方面,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政府一条线、教育系统一条线”的双线多级联控联保责任制,推动各地党委、政府落实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防止辍学的法定职责,定期与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分类劝返,推动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向常态化清零转变。另一方面,实施教育关爱。坚持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将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为随迁子女创设公平的教育环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占比达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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