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关键期,在毕业生满怀热情忙于投简历、面试之时,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招聘的幌子挖坑设陷,严重损害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对此,教育部近日发布高校毕业生求职提示,提醒毕业生要增强风险防范、信息安全和依法维权等意识,防止跌入各类求职陷阱。 过去一些毕业生之所以掉进求职陷阱,原因之一是社会经验不足,事前没有识破不法分子的骗人伎俩,事中不懂得保留相关证据,导致事后维权就缺少有力的支撑材料。而教育部此次发布的求职提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如揭穿了“黑中介”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伎俩。这有助于弥补毕业生社会经验不足的问题。 特别是教育部从法治角度为毕业生提供了抵御侵权的多个“盾牌”。例如,针对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入职前需要先交一些押金,等办好入职手续就退还”,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表明这是一种违规行为。再如,针对一些用人单位设置“猫腻”合同陷阱,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相关负责人指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在法治社会,毕业生要想规避求职陷阱,务必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这样既能及时识别用人单位的侵权伎俩,也可以根据规定保存证据以便在被侵权后依法维权。也就是说,只有以法为帆,毕业生才能在就业季安全航行;只有以法为盾,毕业生才能有力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都是毕业生维护权益的利器。 而且,此次教育部不只是口头提示,还将通过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宣传等工作,帮助毕业生防范“黑中介”“招聘付费”等就业陷阱,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招聘欺诈、恶意解约、培训贷等违规违法行为。另外,人社部也提醒要避开“境外高薪诱骗”“传销”“刷单诈骗”“内推”“假试用”等典型陷阱。这些提示目的是共同为毕业生构筑求职安全防护网。 就高校毕业生而言,只有增强自身防范能力,才能避免掉进求职陷阱。这需要广大高校毕业生充分了解主管部门的提示内容,并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此外,还需要有关各方形成治理合力,力争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安全的就业环境。譬如,各高校要对毕业生普及就业安全常识、法律知识以及维权指引。高校毕业生走出校园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司法机关要做好接力,保障其合法权益。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这就需要各地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毕业季加强主动监管和执法,既要及时受理高校毕业生投诉起诉,也要高效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这既能增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感,也能增强其就业信心。从行政部门到司法机关,对于已经办理的典型案例,最好能梳理总结予以发布。这不仅对高校毕业生有提醒价值,也对职场的不法分子有警示震慑作用。 护航就业季,不是某一方面的“独角戏”,而是要形成合力。毕业生的防范意识、有关部门的强力监管、司法机关的高效办案、新闻舆论的介入监督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力量。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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