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明确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其中,该市在全省率先提出“中小学可以设置正高岗位”,并明确规定,“十四五”期间,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量控制在中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千分之五,实行统筹管理。 石家庄强调,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以教师岗位为主,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各学校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按岗聘用。 石家庄提出,乡村学校和特教学校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方式,申报评审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不占各地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单独管理,与常设岗位分开设置聘用,依据已批复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重新核算,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定向使用。对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健全的学校给予适度倾斜,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向乡村适当倾斜,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学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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