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洪松)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办理一起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完成首例罚款,对违规校外培训活动形成了有效打击和震慑。据了解,这也是河北省行政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2023年11月22日,栾城区教育局联合栾城区公安分局冶河派出所在“安全守护”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某机构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幼小衔接类校外培训。栾城区教育局当场依法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做好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
2023年12月12日,经复查,该机构仍在开展幼小衔接类校外培训,该机构行为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事实确凿。教育局执法人员当场告知该机构违法事实、依据、处罚内容和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向该机构下达校外培训监管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机构处3000元罚款。
2023年12月19日,该机构缴纳了罚款并完成整改。栾城区教育局在全区进行通报。
“石家庄市栾城区开出的这张罚单,也是全省第一张对违规校外培训的罚单。”河北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刘殿波介绍。
2022年12月,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文件,提出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联合执法。
目前,河北省教育行政部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人员中已经有575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件,基本达到每个区县至少两名校外教育培训行政执法人员。这些监管人员与公安、市场监管等其他行政执法人员一起不定期对校外培训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双减”工作成效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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