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中国,要着力打造和培养卓越公安法治人才。公安教育是党和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院校是培养卓越公安法治人才的第一阵地。要进一步发挥公安院校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公安法治人才的阵地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培养卓越公安法治人才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首先,这是推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公安身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重职能,承担着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任,是重要的国家治理机关。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公安执法方面的要求已不仅是形式意义上的严格执法,还要追求执法的精准化、文明化、人性化,并最终实现良法善治的法治目标。这既指引了公安法治人才的培养方向,也是一种现实需要。其次,这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应有之义。从职能分工来看,公安机关一方面通过依法防范和惩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另一方面通过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标。安全职能的行使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公安执法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能力。再其次,这是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方面。2018年,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联合发文,就进一步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了具体意见,为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法治人才是公安执法司法的中坚力量,必须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养成法治思维及法治实践能力,在推动行政立法、严格规范执法、推进公正司法、建设法治社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公安院校承担着培养新时代卓越公安法治人才的重任。不同于一般高校,公安院校注重政治忠诚教育,且力求将法学教育与警察职业教育相结合,必然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具备自身特点。总体而言,公安院校培育的卓越法治人才需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一是政治素质卓越。公安院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的办学方针和方向,以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首要政治任务,人才培养要超越一般院校的政治素质要求。公安卓越法治人才的培育,首先是政治素质卓越,要牢固树立其“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二是专业知识卓越。随着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和社会形势愈加复杂多变,公安执法面临的法律问题也呈现复杂化、综合化、精细化的特点。这要求卓越公安法治人才必须提高法治素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三是应用能力卓越。公安院校是培养基层执法人员的重要阵地。与其他普通高校相比,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培养卓越公安法治人才应以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着力培养学生的警务实战能力,使其在公安工作中能有效应对各种复杂问题。四是道德情怀卓越。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机械地依法办事,可能导致法治精神与核心价值脱轨,从而无法实现善治的目标。因此,卓越公安法治人才除了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外,还需具备道德等法外价值情怀,并根植尊崇实质正义的信仰理念,在执法过程中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达成卓越公安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公安院校应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改革创新课程体系,实施具备公安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路径。一是以“四个卓越”为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应在规定的法学人才培养共性标准之上,构建符合公安特色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案。在培养目标上,要突出“过硬的政治品格”“严明的纪律作风”“良好的法律素养”“扎实的警务技能”要素;在课程设置上,通过入学教育、军事理论教育、劳动教育等通识及实践课程,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和纪律意识。二是以人才产出为导向,构建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对标院校所在的行政区域情况及公安执法现状,以公安各警种的人才精准需求为导向,促进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构建契合公安机关职能岗位需求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实现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公安法治人才的高质量培养目标。三是以协同育人为模式,完善应用型公安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依托校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实现学校和公安实务部门双向交流,构建集专业教师与实训教官为一体的“双师型”实践教学师资力量。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检察院、司法局以及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实务专家深度参与教材编写、专业教学、集体备课等育人环节,以充分发挥法治实务部门在公安院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协同作用。四是以信息赋能为手段,完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体现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信息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用大数据直观反映教学质量,优化教学实训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科学的教育培养质量管控机制。同时,搭建就业追踪信息平台,定时就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以及用人单位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获取用人单位对于人才培养质量的反馈意见,使公安院校人才培养不断适应公安工作的新要求。
(作者系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