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3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36亿元,新建48个地市级以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33个城市(区)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发布……近年来,我国逐步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扩大托育服务供给,为更多家庭带来便利。 “想生不敢生”“生娃谁来带”逐渐成为万千婴幼儿家庭面对的“入托难题”,普惠托育则成为解决这一难题的突破口和基石之一。当下,我国托育服务体系的构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重大历史机遇。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为系统谋划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此后,国家密集出台托育机构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南、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等文件,逐步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同时,各地也陆续出台一系列符合本地特色和要求的政策文件,如安徽省出台《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托育服务体系的“四梁八柱”,同时正式实施《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以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工作机制。由此可见,从中央到地方都对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进行了初期构建,托育行业总体发展态势良好,正迈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但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在发展中仍面临政策、制度、机构和师资方面的挑战。 当前我国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亟待破解“四大瓶颈”。在托育服务政策上,中央层面虽已制定相关托育政策的顶层设计,但整体政策框架下的实施细则还有待完善。在托育服务制度上,尽管国家层面由卫健委负责管理托育服务,但下落到各省市还未明确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各层级各部门在制定具体托育方案和任务分解的过程中,统筹推进托育行动的工作机制还尚不明朗。在托育服务机构上,有调查显示婴幼儿家长将“方便接送”作为选择托育机构的首要因素,就近托育服务的市场需求十分旺盛。而现实却呈现出机构托位数量不足,托育服务供需不匹配的局面。在托育服务师资上,托育师资队伍力量相对薄弱,准入资质与评价标准不完善。大多数托育机构教师以学前教育专业与医学护理专业为主,婴幼儿照护理论与实践基础相对匮乏,也加大了职后培训的难度。 加快补齐托育短板让优质托育服务惠及更多家庭。一是要明确托育服务政策的逻辑体系,不断细化现阶段法律法规条例。同时根据各地区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与人民托育服务需求,将托育服务政策的落地与地方实际相结合,以实现托育服务的普惠、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二是贯通从中央到地方的托育服务制度体系,确保由国家卫健委履行牵头职责,会同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等各级各部门的托育服务顶层管理有序。各地方政府应建立清晰明朗的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机制,厘清地区内托育服务机构的申报登记与综合监管的职责所在。 三是因地制宜建设社区托育服务中心、家庭托育服务点和乡镇居家嵌入服务等多种模式的托育服务机构,形成普及开放的托育服务机构供给网络,满足城市社区和乡镇居家、就近托育服务需求,让更多家庭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放心、便利的托育服务。 四是构建多层次托育人才培育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中高职院校设置婴幼儿发展和健康管理、婴幼儿照护等相关专业。不断完善中职婴幼儿托育、母婴照护及幼儿保育,大专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及早期教育,本科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硕士托育及管理等各层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同时制定托育服务人员评价标准,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人员职业等级评定、职业晋升与激励制度,赋能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发展。 (作者系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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