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在全省部署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相关工作;两次全省教育评价改革专题培训相继举办,持续加大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解读力度,引导各有关方面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近年来,河北省严格对标对表动真格见真章,对违反教育评价改革精神尤其是“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的各种做法规定进行认真监督整改,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招聘限制性条件……”全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和27项负面清单要求,河北详细梳理出4类21个单位66项需要进行清理整顿的规定项目,形成总清单。
“把与《总体方案》精神不符的规定和做法坚决改过来,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共识达成,河北全省上下迅速行动。
整改过程中,河北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属高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清理规范。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省级工作清单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备案。
河北把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日常督导和违规事项监测,对违反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同时明确规定,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敷衍塞责的,将向有关单位印发督办单,并根据问题情况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每年中高考关键时间节点,经常出现违规宣传问题。为此,河北省教育厅专门印发通知强化中高考宣传工作纪律,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升学考试成绩发布、升学指标、学校排名、表彰奖励等工作,各学校不得宣传中高考分数、中高考排名、中高考状元、中高考升学率等,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关于中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物品,不得在学校官网等网络平台发布中高考排名、中高考升学率等信息。对于发现的违规案例,河北坚持从严执纪,强化追责问责,并以案为鉴,努力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2021年9月10日,河北西部某县召开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对2021年县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包括授予“2021年高考突出贡献奖”“2021年高考先进单位”“2021年高考先进个人”等称号,这明显属于违规事项。
“对违规表彰高考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情况进行全省通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检查;责成该县县委、县政府深刻检讨,认真汲取教训,全面整改。县委对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作出停职检查处理,期限3个月;县纪委给予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诫勉谈话并作书面检查处理;县纪委对县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河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省教育厅对此高度重视,先后4次召开调度会研究部署调查处理工作并作出“不留情面”的处理意见,筑牢教育评价改革底线。
以此为契机,河北要求各地各单位各校进一步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对是否存在违背中央精神和触碰“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红线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坚决纠正违反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的做法,确保教育评价改革不跑偏、不走样、不变形,以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全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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