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8日 星期三
协同遏制网暴“按键伤人”
汪莉

    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和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在提升信息传递便捷性的同时,也给网络监管和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暴力逐渐成为高悬在网络空间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对公民权利、网络生态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今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进一步织密了遏制网暴“按键伤人”的法治之网。

    网络暴力的频发催生了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行为,已经成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形态。例如,在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进行侮辱谩骂,通过恶意P图、编造谣言等诋毁未成年人,恶意传播泄露未成年人隐私的欺凌视频等。网络欺凌不是欺凌行为在网络空间的场域延伸。由于网络空间的主体隐匿性、传播广泛性、旁观者不设限等特征,加剧了网络欺凌的扩散性和危害程度的严重性。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网络欺凌的有效预防和依法规制,将防治网络欺凌作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网络生态治理的重点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门章节,明确禁止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行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将禁止网络欺凌纳入保障未成年人人格权的重要内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将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列为从重处罚的情形。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防治网络欺凌的具体要求,为凝聚政府、行业、社会、学校、家庭等主体合力,有效防治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构建事前预防教育、事中干预监管、事后追责救济的多元协同共治机制提供了法治化方案。

    防治网络欺凌的基础在于科学预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公民教育是科学预防网络欺凌的必要前提。学校应当丰富预防网络欺凌的教育内容,面向学生开展生命情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等多维度教育,提升学生对网络欺凌的认知水平和应对能力;积极通过智慧校园、家长会等线上线下平台,面向家长开展防治网络欺凌的宣传培训,以学校教育助力提高家长网络素养。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采取积极介入策略,通过对话沟通等互动性方式参与未成年人网络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未成年人准确认识网络欺凌及其危害,减少网络欺凌对未成年人学习和生活的负面影响。在公民教育层面,各级政府要做好文明上网和公民普法宣传,适时利用典型网络事件做好正向引导,促进广大网民遵法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共同抵制网络欺凌和网络暴力行为。

    防治网络欺凌的关键在于规范应对,健全多元主体发现报告机制是规范应对网络欺凌的基本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网络欺凌报告制度,并通过多种形式调研反馈、定期评估防治网络欺凌举措的有效性。学校应将防治网络欺凌与防治校园欺凌工作衔接融合,积极制定防治网络欺凌的校本化应对策略,健全学校层面的网络欺凌发现报告、调查处置、伤害认定、纪律处分、补救措施等专项规定,提供帮助热线和数字报告机制等支持学生、家长和教师报告网络欺凌。家校社协同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情感支持,畅通权益保护监督和利益主张渠道,保障未成年人参与解决网络欺凌问题的权利,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依法应对网络欺凌。推进互联网行业自律建设,加强互联网行业企业聚合联动与协作研发,切实保护网络空间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网络服务平台应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秉持“技术向善”,持续优化网络欺凌识别、预警和保护机制,降低网络欺凌对被欺凌者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新闻媒体应当遵循媒体伦理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依法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防治网络欺凌的重点在于依法惩处,完善法治化处置机制是依法惩处网络欺凌行为的基础保障。国家层面应持续健全网络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网络欺凌实施者的责任承担,不断夯实平台企业责任,关注网络欺凌消极旁观者的负向身份转化问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不断更新细化政策,提升对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监管效能。公检法机关应秉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在具体案件处置过程中做好法律规范的落实落地,依法惩处网络欺凌和网络暴力等网络违法行为。

    有效防治网络欺凌和网络暴力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多元主体协同、政策与法律并进、技术与道德共行,围绕网络欺凌的发生发展机理依法构建“预防—应对—处置”长效治理机制,营造不敢欺凌、不能欺凌、不愿欺凌的网络生态空间。

    (作者系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评估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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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