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基础教育教研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教师和教研员任职“旋转门”制度,打通教师和教研员职业流动通道。
教研制度是我国基础教育的优良传统,教研员是我国特有的教学质量保障人员,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保障基础教育质量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背景下,作为基础教育质量保障关键一员的教研员,其能力结构、队伍发展越发重要。
构建“旋转门”制度,打通教师与教研员的职业流动通道,是新时代提升教研员队伍建设总体水平的重要改革举措,是保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益尝试。这一举措有利于推进教研队伍的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人员配备方式,可将优秀教师作为教研员队伍的有益补充,扩大教研员队伍的数量。同时,有利于教研员进入一线教学场域进行“再专业化”的能力提升,提高教研员队伍的整体质量。
建立教师和教研员任职“旋转门”制度,首先,需进一步明确教研员能力标准框架,严格队伍的遴选标准。现在教研员的任职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开招聘、他人推荐和内部调动。基于我国基础教育的现实需求,以及教研员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发展目标,可从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管理能力、专业视野、思维品质等维度,确定教研员遴选标准,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教研员队伍的基本素质。此外,还需完善人员的遴选方式,尤其针对他人推荐和内部调动两种聘任方式,建立科学、客观的选聘方法,比如构建“学科资深专家推荐—专业业绩盲评—(外省市)专家面试”的全通道遴选机制,确保从教师队伍进入教研员队伍的人员符合基本能力标准,尽可能避免基于人情的流动。
其次,开展针对教研员的专项培训,提供针对性的专业支持。当前教研员队伍有两种来源,一是来自优秀教师队伍,以教学能力见长的教学型教研员;二是毕业于高校的研究生,以研究能力见长的研究型教研员。因队伍来源的差异性,当前教研员在工作中表现出经验化或理论化两种倾向,难以充分发挥其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角色。尤其是在“旋转门”制度建立之后,对于新进入教研员队伍的中小学教师,如何扭转其学校本位的学科观,是保证制度高质量运行的关键。有必要针对教研员岗位特点开展专项培训,以适应教研员岗位职责的特殊需要。培训内容应面向教研员的能力标准框架,围绕教研员的能力短板展开,开发相适应的主题培训项目,如“课程开发与教学领导力”“教科研能力提升方法”等。且培训方式需考虑到教研员的实际工作,借助“旋转门”制度,引导教研员主动重返学校,促进教研员的“研—学—导”一体化发展。
再其次,推动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创新,构建发展性导向的评价机制。打通教师与教研员的职业流动通道,需要构建合理、科学的评价机制对其长效发展予以保障。按照教研员的“研究”与“教学”两个序列,结合教研员的不同成长阶段,设置与不同序列能力要求、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多层次、多类型评价体系,帮助教研员明确自身定位与发展方向。此外,针对由中小学流动至教研员岗位的教师,在给予其一定阶段适应期的基础上进行严格考核,对不适合教研员岗位的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作者系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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