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草案》,在获得学位过程中存在学术论文或实践成果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等学术不端情形的,将被撤销学位。
我国是研究生培养大国,办学规模居世界领先地位。教育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800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向各行各业输送了60多万名博士和650多万名硕士毕业生。截至2022年,全国在学研究生逾365万人,招生录取人数逐年增加。但近年来,学风不实和学术不端在研究生群体中时有出现。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创新人才,在校研究生作为科技创新领域的后备军,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学风建设始终是第一位的。《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对于学风不实、学术不端行为,必须“零容忍”。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培养研究生优良学风是导师的首要责任。导师既要做学术训导人,指导和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与原始创新能力,更要做人生领路人,言传身教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在研究生学风建设方面,指导教师责无旁贷。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培养研究生优良学风,导师要先立得住身。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与本科生培养模式不同,研究生培养更像是师徒间的传帮带,因而有其师必有其徒。师父平素严于律己、学风扎实,徒弟耳濡目染、心领神会。相反,如果导师在学术道德规范的原则性问题上暧昧不清、以身试险,不仅说教沦为空谈,研究生也会对学术缺少敬畏之心。
研究生导师必须投入时间和精力,把学风培养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贯穿立德树人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入学时要立规矩,哪些是红线底线,必须讲得清清楚楚。带教时要讲规矩,授课与论文指导过程中要把学风和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告知学生。在研究生的课堂作业和实践成果中,一旦发现存在学术不端的苗头,要依照规定从严惩戒。
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也要为导师培养研究生优良学风创造有利条件。
一要充分尊重和支持导师在培养研究生优良学风方面的主导作用。对学术道德失范“零容忍”,必须以全社会的广泛尊师为前提。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如果批评学生可能被怨恨,甚至遭受打击报复或构陷,有的导师就难免对学风不良、学术道德失范的学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此产生不良后果。
二要健全体制机制,为导师培养研究生优良学风提供切实的工作抓手。需要意识到,仅靠导师苦口婆心、言传身教,对于个别学生而言,有时作用有限,必要时需要诉诸合理的惩处措施。导师发现研究生学术不端的苗头之后,报告给谁?对于屡教不改的学生,导师有何惩处权限?这恐怕是很多导师心中的疑问。目前来看,这些均是制约导师严抓学风的问题,亟待有关部门细化相关规定和措施。促使导师严抓学风,必须明确导师在抓学风方面的处置职权。唯有如此,才能让“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不至于沦为一句毫无抓手的空话。
三要给导师减轻负担。对于一些教学科研压力和行政服务工作过重的导师来说,精力确实有限,“围着研究生转”成为一种无形的负担,实在力不从心。对此,高校应考虑适当减轻导师教学科研与公共服务工作量,严格限制导师招生人数,保障导师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培养研究生的优良学风。
(作者系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国际传播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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