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星)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全省职业院校自2024年起按照“一校一案”开展专业设置。力争到2026年,每年优化调整职业院校10%左右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逐步构建与福建省现代产业新体系和“四大经济”相契合的专业结构,职业院校人才供给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福建明确,各高职院校应建立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对连续两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处于末位10%的专业调减或停止招生,要审慎增设全省布点较多、规模较大的专业,原则上布点超过20个的高职专业、所在设区市的专业布点超过学校数(含省属中职学校)50%的中职专业不再增设。 福建要求,原则上按照高职每个专业平均全日制在校生规模300人、中职200人的标准控制学校专业总量上限。组织对新设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实训条件、学生满意度、招生规范度等进行检查,对未达到条件的专业将限制招生、限期整改。严禁学校将专业课整体打包交给企业承教,定期开展专业建设质量检查。对存在违规招生和办学的学校,将削减涉事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招整顿,直至撤销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