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覃鸥 记者 欧金昌)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广西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将救助对象从国家规定的0 — 6岁扩大到0 — 17岁,且不设任何限制条件,对广西户籍和持广西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实现救助全覆盖。目前,广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9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巩固特殊教育发展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广西从学段上加快向学前和高中以上阶段两头延伸,从对象上向孤独症儿童进行重点拓展,推进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有效衔接;大力推动普特融合、职特融合、医教融合,带动促进特殊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将特殊教育全面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大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补齐特殊教育发展短板。 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面,广西将人均救助标准从1.2万元提高到2万元,将救助费用与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康复救助等补贴费用整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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