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欣)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既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就业”决策部署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相匹配的专业科技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科研、人事、财务、就业等相关部门,充分挖掘资源和自身潜力,切实推进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要求,各高校充分开发利用科研助理岗位。各单位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高校建设的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要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大幅扩大科研助理岗位。 《通知》提出,发挥高等学校统筹作用。按照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政策,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各高校要主动积极作为,结合自身情况,统筹利用科技计划项目结余资金等用于科研助理岗位经费支出,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通知》要求,高校加大科研助理岗位保障力度,增强科研助理岗位的吸引力。高校要指导毕业生做好毕业去向信息填报工作,通过科研助理岗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科技园区等单位就业的,应在填报去向时选择科研助理选项。各高校及其建设的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等机构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时,应对参与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说明岗位性质,以方便学生准确填报就业去向。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坚决杜绝科研助理签约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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