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坚持“四个严禁”: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义务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招生入学工作与广大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教育部连续多年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包括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择生源等。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中的“四个严禁”,无疑是深化“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的具体行动。严格执行“四个严禁”有助于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和良好教育生态。 “四个严禁”是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法律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平等入学和免试入学属性,体现了保障教育起点公平和避免超前学习、呵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要求。“四个严禁”禁止的正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招生入学行为,是依法治教的重要体现。 “四个严禁”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其他地区教育发展有借鉴意义。随着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已由基本均衡转到优质均衡上来。优质均衡要求的是坚持有教无类,“五育”并举,因材施教,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不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选拔学生,让所有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正是优质均衡更注重全面发展理念的表现。在国家开展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中,也将招生秩序规范等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县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个严禁”是北京落实义务教育新政,适应义务教育发展新形势的现实选择。《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同时,教育部已出台《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并在2023年寒假期间向全国发布“教育部关于共同抵制面向中小学生违规竞赛活动的提醒”,为违规竞赛、违规招生敲响警钟。 在近两年深入实施“双减”政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大幅压减的情况下,有的校外培训机构可能与义务教育学校以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更为隐蔽变异的方式联合开展提前招生、选拔学生的活动。如近日广州部分中学利用举办“校园开放日”违规收取学生简历开展招生问题被媒体曝光,近90所中学已举行或将要举行校园开放日超130场,一天举行10多场开放日几乎成了周末的校园常态,招生咨询处老师在校内公开收取学生简历。 此种招生乱象极大影响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引发择校问题和家长焦虑,更凸显了落实“四个严禁”、维护平等入学权利的重要性。这也提醒我们,对隐蔽变异的义务教育违规招生情况,必须加大治理力度,一方面要坚决处置违规行为,形成震慑;另一方面还要健全规范招生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全方位阻断违规招生行为,保障学生平等入学。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财政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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