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曦)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高校、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发布《关于龙江工程师学院贯通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与工程师职称资格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依托龙江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项目,面向“四大经济”、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龙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培养需求,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工程师职称资格贯通。培养具备较强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国际视野宽阔、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扎根工程实践一线的高层次创新型卓越工程师。 《意见》就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专业实践、考核标准、学位论文、学位授予与职称资格认证等方面进行具体细化。结合龙江工程师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定位,各相关培养单位可结合自身特点,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框架下,充分体现课程的先进前沿、交叉复合、工程创新、职业素养提升等方面,专业课程需设置前沿理论类、实践类、案例类、学科交叉类课程,并设置职业素养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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