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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前沿·关注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
本期关键词:动态监测 综合评估 服务决策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等国家战略文件把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列为重要的区域教育创新试验点之一。按照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以动态监测长三角区域教育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和特色发展状况,综合评估教育现代化进程和政策实施成效,引导各级各类学校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以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为指引,要发挥好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指挥棒”作用,就要突出强化其“监测”和“评估”两大核心功能,在“动态监测”方面强调目标导向、过程监控、动态分析和阶段预警,在“综合评估”方面强调问题诊断、短板分析、案例挖掘和经验总结,努力为教育部和长三角区域精准施策提供支撑。
科学确定目标导向和评估依据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长三角“率先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和到202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的重要目标,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是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其监测评估实施要回答的重大命题。对此,形成了“1+6”的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1指三省一市各自提出的特色指标,6指三省一市均适用的共性指标),围绕71个共性监测点和32个特色监测点,确定了2025年的监测目标值,并将其作为综合判断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依据。
监测目标值的研制和科学确定,须注重推动目标确定与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功能实现有机统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要体现监测评估功能的“基础性”,要以党和国家政策、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判断依据,比如将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等,又如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等要求,到2022年和2030年,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二是监测评估功能的“引领性”,基于“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定位,要对照《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的2035年总体目标和各项具体目标,综合考虑长三角教育现代化发展的2025年监测目标值。此外,对于部分国际通用监测点指标,要综合对照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或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来确定长三角的目标值。三是体现监测评估功能的“整体性”,把三省一市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目标值确定,在兼顾体现“基础性”和“引领性”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长三角区域内的差异,充分吸收各地2035规划和“十四五”规划所设定的目标值,避免“拔苗助长”和“脱离实际”,真正起到监测预警功能。
研判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总体水平
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首先服务于长三角区域教育发展目标及发展指标的变化趋势、特点以及达成程度的动态监测与诊断,即对照国家教育现代化目标及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确定的2025年监测目标值的要求,监测评估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的总体水平、进展与监测目标达成度,综合分析长三角教育现代化进程、成效与影响因素,为科学判断和把握区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总体水平监测评估主要在两个方面实施:一是对71个监测点进行总体判断,即对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和71个监测点的实际水平进行分析,一方面是以2020年的数据为基础,判断各个监测点的进步程度,并结合2015年以来的数值,进行该监测点发展趋势的判断。二是以2025年目标值为依据,判断该监测点与实现2025年目标值的距离,并形成71个监测点2025年目标值达成度的总体判断。与此同时,以6个一级指标为单位,对长三角总体在某些领域的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判断。
总体水平的监测评估分析依托建立相应的“预警”体系,即通过构建监测目标达成度模型分析长三角、三省一市在各分项及各监测点上的目标达成情况及变化趋势,尤其是要把“预期不可达成”列为红线或预警监测点。这些指标一旦低于临界值,不仅会对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产生重要影响,而且会对各地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产生负面的、难以估计的效应。因此,要定期、及时将监测分析结果反馈到教育部和长三角各地,预警和建议各地及时采取特别举措,破解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短板问题。
推动长三角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
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第二个核心功能,就是对三省一市教育现代化特色发展进行监测评估。一方面,要对照三省一市教育发展目标进行监测,即以71个监测点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必须达到的,以及三省一市在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规定的目标进行监测,分析判断各地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与进展、目标实现程度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诊断各自的不足与短板等,为各地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参考。
另一方面,作为区域性的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体系,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一大典型特点就是设立了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的特色指标,共12个二级指标,包括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建设、美丽安全校园建设、科创活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路径、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指数、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高校分类发展及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等32个能够反映三省一市教育现代化亮点的监测点。因此,要对照特色监测点,结合挖掘各地的特色与典型案例,在若干领域彰显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特色、体现教育综合改革导向和满足学习者教育需求新路径等,并促进区域内部和区域外对先进经验、先进模式的相互学习和借鉴。
引领长三角区域教育协同发展
“一体化”是国家长三角洲发展战略的核心内涵,作为长三角区域合作的最大民生工程之一,教育协同、高质量发展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因此,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围绕发挥监测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对照党和国家以及区域层面的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协同发展目标、任务,监测评估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协同发展,为客观评估区域教育现代化协同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依据,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协同发展建言献策。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对教育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明确的内容指导。近年来,三省一市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协作框架协议》、确定长三角一体化教育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长三角教育协同发展的主要目标、推进路径及保障机制,对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作出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因此,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针对性地设置了区域合作水平相关指标,纳入了中小学优质课程资源共享覆盖率、大中小学校教师及管理人员交流人次、区域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建设成效及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的普通高校参与水平等具体监测点,用于分析区域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的教育协同发展情况。此外,对一些前沿性的监测点,尤其是体育素养智能设备监测、教育生态监测等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延伸和拓展的内容,可以率先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布局、布点,引导区县、学校率先试点,并综合案例、试点情况分析,立体化展示长三角教育协同发展的风貌。
对标对表区域、国家先进水平
长期以来,长三角区域教育战线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勇挑重担,在持续增强长三角教育整体创新发展能力、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同时,也创造了很多可供全国复制和借鉴的好做法好经验,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影响,在引领我国参与全球合作和竞争中发挥了标杆带头作用。在“教育现代化”丰富内涵框架下,要把长三角教育放在更为宏大视野和全球坐标中进行寻找差距、吸取经验和体现显示度。
为达成这一目标,一是要选取71个监测点中可量化、可获得的监测点,形成区域比较框架,综合考虑国家战略及各地经济、社会、教育发展水平,以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水平为标尺,与京津冀、粤港澳等区域及国家整体进行比较,也可对三省一市核心城市与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进行多维比较。二是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2030教育行动框架》等国际性指标为重要参照,在指标体系中选取灵敏度高、可比性强、客观性强和数据信息可获得性强的重要指标,与不同类型国家的教育水平进行比较。通过区域、城市、全国和国际比较,综合判断长三角教育现代化在国内、国际坐标系中的相对位置,分析长三角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有利条件与瓶颈,为推动国家区域教育现代化提供参考和借鉴。
服务于全国教育现代化的监测评估
新时代,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推进,发挥区域支点撬动作用是全国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有效杠杆,及时总结提炼长三角在探索推进教育现代化方面的先进经验、科学做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在“十四五”期间,要探索大国教育治理现代化新路,在持续开展长三角及三省一市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的同时,推动全国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研究开发、监测(评估)工具设计和监测(评估)制度探索等,为全国实施监测评估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作者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智力开发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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