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拓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将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坚持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促进人岗相适,支持事业单位面向高水平技能人才开展定向招聘。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吸引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增加人生出彩机会。无论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还是《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均体现同等对待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政策导向。《方案》倡导拓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技能人才成长保障机制,是从地方层面切实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首先,有助于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的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首次开宗明义地提出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类型教育理念,是我国教育理念的一次重大变革。新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然而,同等地位的落实,不仅体现在办学投入等“入口”的平等上,更体现在毕业生就业、职业发展机会等“出口”的平等上。长期以来,职业教育毕业生与普通教育毕业生在就业和职业发展机会上的不平等,导致人们用层次教育思维来看待职业教育,认为职业教育是次等教育。这是造成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地位低下的重要原因。《方案》中明确提出“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切实从“出口”上保障职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机会、同等待遇,有助于倒逼社会形成科学的职业教育发展观、技能人才成长观,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推进对技能人才与学术人才一视同仁,落实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类型地位,进而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其次,有助于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从好就业转向就好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稳定之基。高校毕业生是决定未来社会走向的重要群体,他们的就业状况是决定经济长远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因素。技能促进就业,就业不仅是劳动者的谋生手段,也应是劳动者施展才华、谋求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问题凸显,就业低于期望水平及就业后频繁跳槽、技能错配等现象增多。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用人单位的用人导向过于单一,存在崇尚学历、漠视技能的倾向。《方案》中明确提出“将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坚持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促进人岗相适,支持事业单位面向高水平技能人才开展定向招聘”等举措,是落实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观,落实与技能人才相适应的选聘机制,促进技能适配、人岗适配,实现高职毕业生从好就业到就好业的转变。 当然,锯掉看得见的门槛只是迈出了第一步,拓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绝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的出台。对于职业学校而言,要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让学生在学校学到过硬的技能,提高自身就业能力,保证“出口”的质量。对于用人单位和社会而言,要强化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淡化学历、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改变僵化的人才观、就业理念、收入分配政策等,让职业学校毕业生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者系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助理研究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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