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下文简称《通报》),对河北、山西、海南、江苏和山东等地5起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教育收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在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学择校乱收费、有偿补课等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但近年来教育乱收费问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违规收费突出集中在某些领域,如校外培训、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职业教育实习实训、教育信息化等;二是违规收费的手段更为隐蔽,有的“假借民意”,通过家委会之手收费,有的“化整为零”分时收取,还有的与提供服务的公司联手,由校外人员负责收费,学校从中搭车获利等。
从《通报》披露的学校违规收费问题看,涉及领域均与教育信息化相关,其中两起涉事学校采取与教学管理挂钩的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及课程资源,违反了“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的规定;另外三起涉事学校(幼儿园)强制学生办理电子学生证、违规收取家长观看监控费,违反了“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规定。
教育乱收费在重拳治理之下仍屡有发生,究其原因,既有主观认识上的偏差,更有不当利益的驱使。在某些学校看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限,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生存和发展面临困难,收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更多的则是某些校长或教师为了牟取一己私利,与为学校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绑定成为利益共同体,从而滋生腐败。不得已而为之的乱收费貌似合理,实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而且对教育生态是一种破坏。牟私利的校长和教师忽视了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其所作所为违背了职业道德并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因此,各地在加强教育经费保障的同时,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仍要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坚持预防为先。通过地方教育部门网站、官方公众号、报纸等渠道宣传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营造适当舆论氛围,形成对乱收费治理的高压态势。如山西省在今年发布了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的通知,其中明确了“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平板电脑、学习机、电子学生证、教育APP等教学软硬件,不得由学校代收相关费用”。地方教育部门还应对学校加强教育收费的相关培训,包括开展合规收费指导,通报乱收费警示案例,明确乱收费查处问责后果等内容,从源头上预防学校发生乱收费行为。
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强化监督与问责。各地要把教育收费纳入对学校的日常督导范围,加强对教育收费的定期检查,将教育乱收费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评价内容。畅通举报渠道,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乱收费问题及时响应、认真核实,一经查证,严肃查处。同时要强化问责机制,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有违法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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