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丽)为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支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校园长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实施骨干引领战略。
意见明确,到2030年,构建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专业发展体系,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一体化的骨干校园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一支梯队分明、结构合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引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骨干校园长队伍。
意见提出,按照基础教育正职校园长数量20%的比例,遴选和培养县级优秀校园长3000名,在此基础上遴选和培养市级优秀校园长1500名,省级优秀校园长600名,省级领航校园长150名。省、市、县(区)级优秀校园长每年遴选一次,每次遴选县级300名、市级150名、省级60名,培养期为1.5年;省级领航校园长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30名,培养期为2年。
意见明确,申报省级领航校园长须获得省级优秀校园长称号,申报省级优秀校园长须获得市级优秀校园长称号;申报市级优秀校园长须获得县(区)级优秀校园长称号。获得领航校园长、优秀校园长等骨干称号的,应在校园长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鼓励骨干校园长到乡村学校交流任职或定点帮扶。进入骨干校园长培养序列,原则上应在辖区服务至少3年方可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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