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1日 星期二
科学调整新时代中职教育的办学定位
王寿斌
中职学校的功能定位需要与时俱进,既赋德学生健康成长,更赋能职教体系建设,并在策略上赋责地方政府主导,靶向高质量发展。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党委副书记王寿斌

    最近几年,伴随着中职学校招生数与在校生数的持续下滑,关于中职教育的存废之争,以及中考之后是否要“普职分流”的问题,专家学者们一直持有不同的意见甚至截然相反的观点。总体来看,正方坚持认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职教育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其他教育类型不可替代的贡献。实践中,无论是产业发展、经济振兴,还是科技进步、社会繁荣,都离不开多种类型和层次的人才,中职教育举足轻重不可或缺;而反方则普遍以“家长有需求”为理由,强调要“办让家长满意的教育”,呼吁“按需”扩大普高招生计划,压缩职教招生,甚至取消中职学校。直到2019年国务院颁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这一争论才算尘埃落定。

    近阶段,随着各地两会陆续召开,媒体上关于“延期中考分流”和取消中职教育的声音又渐渐多了起来,再次引发社会关注。对此,在教育部2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教育部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针对中职教育主要存在的办学定位不适配等问题,将推动中职学校多样化发展,从单纯“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

    就业与升学并重是新时代我国中职教育的创新发展的方向。笔者认为,中职教育之所以经常受到诟病,一直不被社会看好,重要原因在于“声誉差、地位低”,已经陷入“生源差—管理难—质量次—就业劣—招生难”的恶性循环。从标本兼治的角度看,只有与时俱进地科学调整中职教育的办学定位,赋德学生健康成长,赋能职教体系建设,并在策略上赋责地方政府主导,切实为中职教育创造一个真正友好的发展环境,方能有效促进其健康发展、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

    首先,要赋德学生成长,高度重视中职学生的“成人”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是一个民族不断繁荣兴盛的有生力量。重视立德树人,培养学生又红又专、德才兼备,不仅关系到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更直接关系到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性、社会性、实践性,作为承担同龄人“托底”教育的中职学校,尤其需要坚持“先成人,后成才”的教育理念,避免陷入“重技轻德”的误区。中职学生年龄小,自我约束能力差,基础知识薄弱,学习习惯和学习态度存在缺陷,还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期和人生的叛逆期,可塑性很强,“偏航”“出轨”的几率也很高。所以,对中职学生进行系统的“三观”教育,当为职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让工匠精神、团队精神、创新精神和契约意识、合作意识、诚信意识的教育,成为中职生“成人”的“必修课”,而不能让职业道德修养缺陷成为影响学生就业、创业的绊脚石。同时,也要让毕业生的良好德育素养,成为职业学校高质量办学的名片。

    其次,要赋能体系建设,科学调整中职学校的办学定位。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类型,而中职教育则是现代职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们一直高度重视中职教育的职业特征和层次特点,坚持强调“以就业(创业)为导向”的办学宗旨,因而在实践中把培养学生“掌握一技之长”作为首要任务,教育学生“以技立身”“以技立业”“以技脱贫致富”,同时在行政管理层面过度强调就业创业、技能大赛,有意无意地排斥、扼制升学教育。毫无疑问,这一诞生于具体国情和历史阶段的政策举措,曾经为普遍提高我国企业职工的文化水平和技能素养,为提升“中国制造”的品质保障力和品牌影响力,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随着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尤其是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制造业中的许多低端技能、重复操作、危险程序已逐步被机器人取代,低层次的就业岗位大幅度减少,而中高层次岗位的履职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综合、越来越跨界,远非中职毕业生能够胜任。此次教育部与时俱进地提出把中职教育的办学定位由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升学与就业并举”,意义重大,决策英明,必将对我国中职教育的创新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它不仅契合了新时代企业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满足了家长(学生)对于接受高层次教育的期待,而且更有利于促进“中高本硕博一体化”现代职教体系的建设,让中职教育成为“后进生”素质提升、素养形成的摇篮,成为高职教育的生源蓄水池,成为夯实技能型人才成长基础、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助推器。

    再其次,要赋责政府主导,区域统筹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协同发展。众所周知,职教办学的根本宗旨是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因此,统筹发展职业教育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应尽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文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主要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探索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从现实需求来看,我国教育部门举办的职业院校与人社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办的培训学校(机构)之间,长期存在管理矛盾;职教办学涵盖的招生、教学、实习、升学、就业、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环节涉及政府多部门交叉管理;区域职业教育普遍存在专业设置盲目跟风、职校布局重复浪费、教学内容脱离需求、校企合作舍近求远等乱象,迫切需要地方政府主动承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责。在中职学校的“升学”功能逐步被认可和强化的当下,地方政府更应在“横向普职融通、纵向中高职贯通”方面创新发力,努力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助力青年学子多渠道成才,有效化解民众的升学焦虑和教育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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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