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 星期三
智慧校园建设提速 教育生态亟需完善
田海林

    我们在警惕校园智慧产品破坏教育生态的同时,要加强校园教育智慧技术新应用监管。一是建立健全智能产品进入校园的体制机制;二是阶梯性稳步推广各类教育新技术的应用;三是切实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的智慧教育生态。

    在当前智能化时代,越来越多的校园应用了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智慧产品,这客观上带来了我们无法忽视的数据违规采集与泄露、非法交易与使用等问题。在诸多应用场景和领域中,人脸识别、虚拟监测等人工智能新技术进入校园,若任其不规范使用,可能会对教育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可逆破坏,目前,我国教育领域智慧产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智能产品进校园的准入规则亟待健全。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明确:“建立装备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学校的科学实验和论证机制,经过危害性测试和教学适应性评价的技术与产品方可进入学校。”然而,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各地各校缺乏落地的规章制度和可执行的具体标准办法。各级各类学校,目前国家尚缺乏整合供需层面的统一平台,导致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高质量过程数据,成为数据孤岛、数据烟囱,数据标准不统一带来的数据壁垒,加大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教育的管理难度。

    其次,无专业机构或部门审查校园智慧产品。相较传统的金融、医疗等行业,教育数据支撑标准不统一,人工智能技术产品融入教育平台赋能还不充分、不平衡,教育过程尤其是线下教学过程目前能够采集到的适时数据严重不足,无法为人工智能提供足够的适时教学数据支持,同时存在教育教学数据格式多样、标准不一、数据采集不完整等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受限于专业程度,无法对智能产品的安全性、科学性作出准确评估,存在不可预知的安全隐患。

    最后,涉学生的个人隐私数据侵权风险较大。以人脸识别为主的新技术在教育领域应用最为广泛,表面上加强了对学生学习行为的监控,但当科技介入教育,如果对学生的个人隐私数据处理不当,很容易产生伦理问题。我国目前并没有围绕面部识别等数据的专门监管法律,尚无办法保证数据获取和运用的透明性。如果一款科技产品不能保证数据的精确与安全,则肯定会出现滥用现象,引发伦理和法律问题。如某一线城市小学构建智能课堂行为分析系统,运用姿态评估、表情识别、语言识别等技术,捕捉分析孩子在课堂上的各种活动,涉及学生隐私权益问题。

    鉴于以上问题,我们在警惕校园智慧产品破坏教育生态的同时,要加强校园教育智慧技术新应用监管,不搞一刀切、简单一禁了之,坚持疏堵结合、权其利弊、赋能增效、为我所用。

    一是建立健全智能产品进入校园的体制机制。国家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制定完善的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实施准则。

    要把学生的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实行教育新技术安全性能一票否决制,新技术能否进校园的首要标准是安全性,所有新的教育新技术应用产品,若涉潜在安全风险应一票否决。要建立教育信息化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专委会、联席会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就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提出建议,推动智能产品进校园法律法规与指导意见的制定。把高精尖数据人才建设摆在人工智能发展的核心,健全人工智能人才培育体系建设,配套完善成长晋升保障服务体系。

    新技术在教育场景内大规模推广使用之前,需要由教育信息技术专业人士所组成的多学科、多领域团队进行评估与鉴定,要通过严格、科学的实验和论证,对技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处的位置有明晰的分辨与判断,形成稳定长效评估机制。

    二是阶梯性稳步推广各类教育新技术的应用。以先行试点、总结做法、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示范推广的方式不断修正迭代各类教育新技术的应用。

    在信息化基础好的中小学校,探索建立现代教育技术智能产品的应用示范点,试点开展教育人工智能的应用。围绕人脸这种生物隐私信息,鼓励有能力的教育科技企业先行积极探索,小范围内实践验证。制定明确的程序与规范,尽快形成人脸识别技术运用的国家标准,针对教育领域的应用单独阐述,明确规范适用范围及使用程度等。探索人脸识别在游戏防沉迷领域合理、审慎地应用。鼓励意向教育工作人员革新教育教学模式,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容错纠错能力建设,探索最佳适用场景,促进教育效益最大化,切实保证技术服务于立德树人工作。

    三是切实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的智慧教育生态。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改革发展,要建立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育发展平台、管理体系、产品体系和育人体系,并极大赋能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是我国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推进制定专门的政策意见和措施体系,全国推进、层层落实。需进一步调研论证并发现人工智能与教育的时代契合点,推陈出新,组织统筹联通教育领域专家、人工智能专家以及企业人员之间的合作,产学研一体推动、一体落实,不断实现教育智能产品的代际研发与兴替应用。

    在人工智能的科研上,加强教育情感态度类机器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及时处理并回答人工智能伦理异化与教育价值实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技术属性的同时实现智能产品的社会教育价值,实现人机交互、人机共舞,让器物变为“教育物”,让机器变得更有“人性”。同时,建立人工智能教育产品监管保障和评估体系,规范准入和行业国家标准,防止无良企业扰乱市场,保障智慧教育的稳定有序,推进教育高质量现代化发展。

    (作者单位系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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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