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中教评论·时评
2021年08月12日 星期四
治理付费刷课需综合施策
张立迁

    据媒体报道,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侦破的全国首例“付费刷课”案件中,“97学习网”等5家刷课平台的下线各级代理人数已超10万,而且绝大多数是在校大学生。

    大学生向非法刷课平台支付一定额度的金钱,进而达到“刷课秒过”“考试改分”“提取试卷”“考试包过”等目的,类同考试作弊,是一种不道德的投机行为。此类行为看似你情我愿,但暴露出高校在线教育潜隐的巨大危机,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浊化高校学风,影响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梳理“付费刷课”的成因,不难发现有以下几点。其一,不法商家攫取在线教育不当利益。据统计,疫情期间,全国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全部实施了在线教学,参加在线学习的大学生达2259万人,合计35亿人次。在线教育受众人群之多令不法分子垂涎,建起一条庞大的灰色利益链条。其二,在线教育平台方存在一定的技术漏洞。此前侦破的5家刷课平台曾使用黑客工具对正规线上慕课平台密钥数据包抓取并破解,几乎可覆盖全国所有高校网课。其三,师生信息素养和诚信自律存在不小欠缺。一些学生缺少自控力和约束力,为在更短时间内获得理想成绩而投机取巧。其四,一些高校和老师提供的网络课程,授课模式陈旧、课程内容“注水”,难以吸引学生“服气”投入也是原因之一。

    传统的课堂教学中,也曾存在着“代人上课”等不良行为。如今,出现“付费刷课”等现象也不出奇,这并非在线教育的“原罪”。在线教育是新时代背景下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表达。在线教育有效弥补了教育资源的不足、不均衡,正以其新型的教学形态和巨大的教育活力引领未来教育新潮流。

    大学课程实践的理想效果是理想、价值和利益共同体达到高度和谐统一的过程。政府、高校、师生等应改变传统的“教育信息化”思维,联动推动系统育人机制。政府应加大立法力度,明确网络平台违法量刑标准,形成“刷课”人人监管的良好局面。高校应针对学生“付费刷课”开展科学的行为研究,运用学习记录分析、大数据挖掘技术,构建“付费刷课”的行为监测、预测反馈、质量保障联动机制,注重从技术层面采取合理约束机制和有效激励机制防堵漏洞。譬如通过开发多种智能识别工具,准确识别刷课行为,从技术上加以防范;运用网络平台合理设置监管奖励和公开监督机制,构建完整的在线教学管理、服务与监控体系,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和核心价值观意识,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观塑造的综合效益。

    人类社会进入全新的数据时代后,高等教育形态、教育制度体系、教育组织方式均发生重大变化。但教学环境的变化并不会改变教育的初心。好的教育是能够在人工智能的设计和运用中呈现人的主动性、生长性的教育。因此,要回归教学本质,还原在线教育本色,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新知识观需要,比照教育现代化发展观,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能动学习模式。要打造一批网络“金课”,倡导“探究式学习”,真正反映并满足学生学习需要,为学生提供知识性、趣味性、创新性兼具的高质量学习内容,提升学生获得感、体验感、吸引力。例如,在线教学宜以20—30分钟为一个学习单元,可增加互动形式和频次,将试题预置在更多教学环节中等。

    (作者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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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