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课程周刊
2021年03月26日 星期五
课标在心 目中有人
——以《吃饭有讲究》一课为例谈四步备课法
金海霞 桑丽虹

    教学中如何准确把握小学阶段道德与法治的教学目标,落实教学任务,同时又能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植根于心?我们在执教统编版《道德与法治》一年级上册第三单元“家中的安全与健康”第十课《吃饭有讲究》第二课时之时,通过探索“四步备课”法,力争让“生成”在教与学的碰撞、磨合中相遇,从而将学生引入美妙的课堂之旅。

    一备:胸中有“标”,求索自悟

    “标”意指课程标准。不要把教材当作全部世界,而要把世界当成教材。基于课标,“健康、安全的生活”单元旨在对学生进行健康文明的家庭生活方式引导,意图在于提升学生家庭生活的品质。开始时我们暂不借鉴任何教师用书,而是凭借自身的学科素养去领悟编者意图,把握教学内容。基于“文本解读、学生实际、问题提出、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式、教学评价”等七要素理清授课思路。在对文本进行一番推敲和深入解读后,从课题的关键词“讲究”入手,提出问题:吃饭时讲究什么?应当涉及讲究卫生、讲究礼仪、讲究安全、讲究健康。“食物的诉说”和“这样吃好吗”这两个栏目,聚焦食物的营养、安全及健康的饮食习惯,围绕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等诠释“讲究”。教师胸中有“标”,可以正确定位课堂价值导向,更好地把握教材的设计意图,分析栏目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教学要点。

    二备:腹中有“书”,广泛涉猎

    此处的“书”特指教学参考资料。我们广泛阅读各种参考资料,如一些教辅用书及教育名师、名家的教学设计或典型案例,在制定教学设计时,通过取舍、修改、增补、拓展等手段,整合利于学生发展且学生容易接受、理解的资源。由于每个家庭的生活方式存在差异,其生活领域也相对存在一定的隐私性,执教者在备课的过程中,要避免过度干预学生的家庭生活。上课时我们将照片出现在课件上的学生名字抹去了,这样既保护了学生的隐私又让学生更加聚焦浪费现象。再如,在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反馈中显示,能否有规律地吃早餐,对于成长期的学生来说非常重要,不仅能影响学生身体健康还能影响学生学业成绩。故我们在设计“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环节中增补了“早餐怎么吃才好”这一话题,通过学习让学生明白每天都应注意有规律地吃早餐,避免食品种类单一,最好能吃二至四大类食物,比如蔬菜类、水果类、蛋类、乳类、谷类、坚果类等,细化到具体食物的名称,可以建议吃些面包、牛奶、鸡蛋、番茄、核桃等。教师只有广泛猎取各层面的知识,做到腹中有“书”,才可以更全面地把握教材,创造性地使用教材,适切选择教材内容,建设有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课堂生态。

    三备:目中有“人”,日臻完善

    此处“人”意指学生。深度的文本解读,翔实的教学设计,最终还是要通过课堂教学来实现。磨课、课堂设计与实际上课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有时让我们猝不及防。如开始时我们设计了“食物的诉说”环节,通过制作视频,将各种食物以卡通人物诉说的形式展示,虽然设想很好,但忽视了学生的认知基础,诉说的内容过长而且难理解。课堂上,学生仅关注卡通人物形象,却忽视了食物在诉说些什么,这种状况造成了学生学习的被动局面。在我们再次试教时,将此活动调整为课前在班里选择几名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学生佩戴不同头饰,用自己的语言介绍,自己代表哪种食物,这些食物有哪些营养价值。这样,充分考虑到一年级学生水平,采用儿童化的语言,解决儿童的生活困惑。重视对学生认知基础的了解、分析,是有效课堂必不可少的前提,是备课的重要因素。课堂上,我们始终以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出发点,聚焦在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上,去设计、去引导、去唤醒学生主体。做到目中有“人”,心中有“数”,始终关注学生,尊重学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即使遇到“意外”也可以有的放矢。

    四备:心中有“法”,教必得法

    “法”意指方法。“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本课时的教学中,我们故布疑阵,授之以“法”。如在“小小营养师”的环节教学中,由于前面几个环节讲过人的身体需要的各种营养,此课时主要引导学生进入实践环节,就是在生活中学会合理搭配营养膳食。教师在出示膳食图的同时,在教室中间摆放一张自助餐桌,桌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食物模具,让学生自己选餐。学生配好餐后,再组织学生讨论,哪一个的配餐更科学、更合理,从而引领学生获得营养配餐的基本方法,即每日需要一定量的主食与副食搭配,荤素搭配,初步形成健康的饮食观念。接着,组织学生制定一周的营养餐食谱,提醒学生要从时令、口感、家人的饮食习惯等方面综合考虑,更具实操性。从一餐的搭配到一周的搭配,由点到面,举一反三,总结普适性方法,促使学生生成生活实践的智慧。我们紧扣“从生活中来”到“到生活中去”这一理念,关注生活实践的技能与习惯的培育,细致地指导学生学习生活技能,较好地落实“生活性是道德与法治课程建构和落实的基础”这一根本属性。教无定法,但教必得法。做到心中有“法”,教师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过好生活的现实需要,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作者金海霞系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莲都小学副校长,桑丽虹系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教研室主任、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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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