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9日讯(记者 林焕新)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介绍,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国防教育法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四方面修改。一是进一步体现学校国防教育的重要作用,增加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等规定要求。二是完善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实施、内容和目标,增加规定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的制定主体和实施要求,对军训提出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炼学生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等要求。三是与预备役人员法相衔接,明确对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有关要求。四是增加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001年4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提高了国防教育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18年4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通过打包修改的方式,调整了有关机关的职责。时隔7年再次修改国防教育法,王翔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对全民国防教育体制机制进行了改革,目前改革基本完成。有必要及时修改国防教育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用法律形式固化下来,以适应深化改革的工作实际。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筹划设计,对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的基本内容、方法手段、相关保障等作进一步强调明确,有利于不断提升国防教育的质量水平。”